江苏省政府督察组对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作者:邱俊海 日期:2008-7-27 10:31:00 来源:《科技信息报》
《科技信息报》 2008年7月21日第1945期第13版 本报记者:邱俊海
江苏省政府督察组对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本报讯 日前,由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利中、省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晓布、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琦、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建军、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季俊贤等组成的督察组,一行14人到徐州市检查指导平安创建、应急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期间,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翟山派出所、管道社区警务室、升辉装饰城、云龙交警巡防大队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徐州市副市长漆冠山关于全市平安创建、应急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及消防支队政委陈月球关于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
随后,于利中副秘书长对该市上半年“应急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徐州市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了部署要求。(陶忠伟 武家增)
邳州公安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培训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三级管理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近日,邳州市公安局组织辖区内 27 个派出所分管消防的副所长、专职民警进行了消防监督执法培训。
培训会上,倪靖礼副局长针对培训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要求全市基层派出所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派出所消防工作长抓不懈。邳州消防大队杨建华大队长对今后辖区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对派出所在执法监督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和详尽指导。(张凤良)
泉山区政府拨款15万元治理火灾隐患
本报讯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奥运期间消防安全稳定,近日,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拨款15万元,用于加大治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经费保障。
同时该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严格按照《泉山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等易燃易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消除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和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化奎中)
徐州市全面打响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消防部门决定,自5月起至10月底,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场所等场所为主。期间,将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未经消防审核或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工程,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刘伟)
江苏省徐州市7家单位被挂“重大火灾隐患”黄牌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徐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上传来消息,该市的万兴市场有限公司、雪峰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苏北五金电料市场等7家单位因火灾隐患情况严重影响其消防安全,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督办整改。
据了解,在由该市消防部门在隐患单位显眼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黄牌的同时,市监察部门将向隐患单位下达《监察意见书》并负责跟踪监督,并由安监部门随时调度通报整改进度。
按徐州市政府的要求,各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其主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凡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以及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主管单位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并扣除其全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王培元 武 家增)